114學年度「國文」課程停開,抵免方式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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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次 |
課程名稱 |
原開課 學年度 |
修抵科目/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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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國文 |
113學年度 (含)以前 |
1.國文自114學年度起,更名為:「中文-閱讀與敘事」。 2.本科目為通識必修學分,上、下學期各2學分;若該學期未獲得學分,需上學期補上學期,下學期補下學期。 3.學生改修中文-閱讀與敘事課程抵免,並於成績通過後,辦理學分抵免作業。
選課方式:線上加選、開學人工選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