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「國文」課程停開,抵免方式說明。

 

 

項次

課程名稱

原開課

學年度

修抵科目/方式

1.

國文

113學年度

(含)以前

1.國文自114學年度起,更名為:「中文-閱讀與敘事」。

2.本科目為通識必修學分,上、下學期各2學分;若該學期未獲得學分,需上學期補上學期,下學期補下學期。

3.學生改修中文-閱讀與敘事課程抵免,並於成績通過後,辦理學分抵免作業。

選課方式:線上加選、開學人工選課